永平工商100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推薦甄選校內遴選公告
請同學作為明年的參考:
永平工商100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推薦甄選校內遴選公告
壹、依據:教育部99年8月4日台技(二)字第0990129340A號函。
貳、校內遴選委員:校長、教務主任、教學組長、註冊組長、各科科主任。
參、錄取名額:4名。
肆、申請資格
凡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,得向註冊組申請推薦,惟各班以推薦乙名為限:
一、應屆畢業生。(惟綜合高中之學生,截至畢業前一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(含)學分以上者,始得參加推薦甄選入學。)
二、在校學業成績(至畢業前一學期,各學期總成績平均)排名在全年級(或科組)前20%以內【註:綜合高中須提供全年級(或學程)排名】者。而僅有技優甄審入學資格的同學,自100學年度起就無法再報名參加繁星招生。
三、全程均就讀本校。
伍、申請表件:
一、申請表(請自行上學校網路下載)。
二、應繳資料:歷年成績單(請至註冊組申請5學期成績單)。
三、選繳資料:
1.技能檢定證照、語文檢定及重要競賽證明。
2.學校幹部及社團參與證明。
3.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影本,如研究報告、作品集、或其他在校期間足以證明學生
優秀之資料。
陸、審查方式:由校內遴選委員召開校內遴選會議,依據簡章規定審查申請學生資格,並得辦理資料審查及面試,資格不合者,原件退還。
柒、計分方式:分為在校學業成績(80%)、資料審查(20%含面試)。
捌、申請日期:100年2月15日~2月21日止(逾期不予受理)
玖、校內遴選會議:100年2月23日
拾、公佈錄取名單:100年2月25日
教務處 註冊組
中華民國100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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